我已授权

注册

全国首创!6月9日起南京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2017-06-07 11:28:23 和讯房产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7日宣布,从2017年6月9日起,南京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事项,可在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厅(江东中路265号)一窗式综合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30,16:30停止取号,咨询电话:025-68505401。届时,将按照“一次取号、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网上缴费、快递送达”的一条龙服务模式,一体化办理房产交易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事项,2个工作日完成制证并委托EMS送达。南京这一一站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做法,在国内城市开创了先河,办理速度也领跑全国。据介绍,个人购买商品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1、已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商品房竣工交付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易备案和产权证书,并且相关申请材料已准备齐全;2、已取得购房全款发票,且无需享受拆迁购房的契税减免政策;3、已下载并实名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并开通“大额专用账户”服务功能。记者注意到,申请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缴费先期采用线上缴费模式。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在线支付相关税费。今后现场也将开设现场缴费渠道。

     此外,不符合商品房交易与登记一体化办理条件的,请当事人按原办法到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办理。目前南京中央门、华山路、大光路、中山路四处登记大厅均仍按老流程办理,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关于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的解读

    1、什么是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

    答:为将信息便民惠民落到实处,由南京市相关部门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手段,通过强化部门间联审联办和信息共享,研发并推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平台。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涉及测绘配图、交易备案、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多个事项,当事人需要多次取号、多次排队、多个窗口办理,材料需要重复提交。实行一体化办理后,采取“一次取号、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网上缴费、快递送达”的方式,只需跑一次腿、排一次队、交一套材料,一键缴费后静候快递上门。

    2、何时在何地办理?

    答:2017年6月9日起,我市主城六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事项,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4厅(江东中路265号)一窗式综合办理。

    3、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个人购买商品房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1)已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商品房竣工交付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通知购房人办理交易备案和产权证书,并且相关申请材料已准备齐全;(2)已取得购房全款发票,且无需享受拆迁购房的契税减免政策;(3)已下载并实名注册“我的南京”手机APP,并开通“大额专用账户”服务功能。

    4、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有哪些程序?

    答:当事人持相关材料按以下步骤办理:

(1)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取号;

(2)叫号后,至综合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并提供南京市域范围内的邮寄地址(一套房屋只可指定一个邮寄地址),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领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3)申请人本人(多个申请人的,由其中之一)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点击进入“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在“备案登记”的“办件进度”页面中的“缴费”模块,点击“支付”按钮,及时付清相关税费(含:配图费、物业维修资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工本费),如支付不及时,后续流程将无法继续办理,影响领证;

(4)待EMS送证上门后,须由不动产权利人本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以及受理单原件或“我的南京”APP中的验证二维码,经快递人员核对证件并扫码验证通过后,收取证书和相关票据,清点无误后在“我的南京”APP里确认收件,不得由代理人代为领证。

(5)当事人可通过“我的南京”手机APP实时查看办理进度和状态,实现网上缴费,查阅EMS递送的相关信息。

    5、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答:当事人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的原件:(1)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或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或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窗口收取);(2)申请人身份证明(窗口验证后退还);(3)户口簿(窗口验证后退还);(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相关生效的法律文书)(窗口验证后退还);(5)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或土地分割转让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窗口收取);(6)商品房预售合同(经备案的合同正本),或商品房现售合同(正本),或预告登记核发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窗口收取);(7)有按揭且在2016年10月8日前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还应同时提供(窗口收取):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抵押权登记申请表和银行的授权委托书;(8)房屋分层分户图(窗口收取,现售商品房无需提供);(9)购房全款发票(窗口验证后退还);(10)出示电子购房证明(涉及限购政策的)。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窗口收取)和代理人身份证(窗口验证)。随着信息共享水平的提升和软件的升级,今后将逐步减少实体材料的提交,届时将及时提醒。

    6、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限是多长?

    答: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自受理的次日起算,至完成证书制作时止。当事人补正材料时间、缴纳税费耗时、证书寄送时间均不计入办理时限。

    7、为什么要在“我的南京”APP中开通“大额专用账户”?

    答:为减少群众在办理房交易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时的各项税费缴纳的排队次数和时间,本次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采用了手机网上缴费的方式,契税、印花税、配图费、物业维修资金、不动产登记费等均可以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完成缴纳,但是由于支付宝、微信、网银等支付平台存在限额保护,无法满足大额税费缴纳的需要,同时为保护申请人的资金安全,特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为实名认证用户开通了“大额专用帐户”。

    8、如何在“我的南京”APP中开通“大额专用账户”?

    答:在“我的南京”手机APP中“我的家园”页面,点击“我的钱包”进入“大额专用账户”,根据提示进行银行卡绑定(该银行卡账户应有足够余额用于支付所有税费),系统自动生成本人的南京银行(601009,股吧)“大额专用账户”电子账号。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此帐号功能已设置为“专款专用”,仅能用于商品房交易登记相关税费的支付,交易登记业务完成后,当事人应及时将余额退回绑定的银行卡。

    9、如何使用“大额专用账户”缴纳税费?

    答:为提高效率,请当事人按照受理单所载明的税费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或网银将所绑定银行卡的资金转账至“大额专用账户”中。当事人在综合窗口申请后,打开“我的南京”手机APP的“南京房产”或“不动产登记”中的“备案登记”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税费缴纳。

    10、商品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办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当事人领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受理单》时,应当场核对相关税费、证书寄送收件人和地址等信息,如有异议,请当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复核。由于“我的南京”手机APP涉及实名用户本人的个人信息,应由本人实名注册办理。如委托他人代为注册办理,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11、除了商品房之外的其它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事项什么时候上线?

    答: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网上办理平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系统首先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试运行,这只是第一阶段。系统上线运行磨合一个月后,第二阶段着手开发二手房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计划于10月份上线试运行。第三阶段12月底在试运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区其他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赵晓黎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新闻排行榜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