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转换工作计划于8月31日截止

2020-08-21 09:47:24 新浪网 

  LPR转换期间临近,最近一些有房贷的市民又焦虑了起来。“到底是LPR好,还是固定利率好?”“我转还是不转?”在这里,整合了有关于LPR转换的几个高频问题供大家“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认真研读,能省不少钱哦!

  Q:

  什么是LPR?

  A: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是在报价行自主报出本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由指定发布人对报价进行计算,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的平均利率并对外予以公布。目前向社会公布1年期和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Q:

  推行LPR后,我的贷款定价(或利率)与以前有什么不同?

  A:

  原来的定价方式,贷款年利率=人民银行发布对应期限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

  LPR定价方式,贷款年利率=最新发布对应期限LPR+加点值

  *加点值根据各家银行的经营策略,与客户协商确定。

  注:定价基准转换LPR时,个人住房贷款采用2019 年12 月 20 日发布的相应期限 LPR 利率。

  定价基准转换案例

  01Num

  客户张先生向银行申请并于2017年12月15日发放了一笔住房贷款,利率类型为按年调整(次年1月1日),期限10年,利率下浮15%,执行利率4.165%。

  现根据银行公告安排,进行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在2020年7月21日进行转换时,如果该笔贷款当时执行利率仍为4.165%,参照2019年12 月 20 日发布的LPR5Y(5年期)利率4.80%,加点值为-0.635%,该加点值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该笔贷款下一重定价日为2021年1月1日,将根据2020年12月20日公布LPR5Y利率及加点值-0.635%进行重定价。

  02Num

  客户刘女士向银行申请并于2019年7月25日发放了一笔房抵快贷,利率类型为满一年调整,期限2年,基准利率4.75%上浮30%,执行利率6.175%。

  现根据银行公告安排,客户自愿于2020年4月10日进行非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果该笔贷款当时执行利率仍为6.175%,参照2020年3 月 20 日发布的LPR1Y(1年期)利率4.05%(假设),加点值为2.125%(依据假设计算),该加点值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该笔贷款下一重定价日为2020年7月25日,将根据2020年7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1Y利率及加点值2.125%进行重定价。

  Q:

  LPR多长时间发布一次?在哪可以查到最新的LPR?

  A: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公布。您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及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查询。查询网址:

  中国人民银行网址(www.pbc.gov.cn)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址(www.chinamoney.com.cn)

  Q:

  定价基准到底转好还是不转好?

  A:

  定价基准是否转换要看客户的自愿选择,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也就是未来您的贷款利率会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Q:

  LPR每月公布一次,我的贷款利率也会每月调整一次么?我的贷款是组合贷款,其中一部分是商贷、一部分是公积金贷款,怎么转换?

  A:

  如果您的贷款利率是固定利率,在整个贷款期间,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保持固定不变,不会随LPR的调整而变化。

  如果您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约定您的贷款是浮动利率贷款,您的贷款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进行重定价,会在重定价日根据最新发布的对应期限LPR利率及约定加点值确定。

  组合贷款,银行定价基准转换仅转换您商贷的部分,公积金贷款部分仍按原合同执行。

  Q:

  什么是重定价日?什么是贷款重定价周期?

  A:

  就是在贷款合同期内,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周期在制定日期重新计算贷款利率。

  如果合同约定重定价周期是按年调整(次年1月1日)也就是在贷款发放后,合同期内,每年一月一日根据定价基准及约定增减浮动值来重新计算贷款利率。

  如果合同约定重定价周期是满一年调整,也就是在贷款发放后,合同期内,每年以贷款发放(起息)日的隔年对日根据定价基准及约定增减浮动值来重新计算贷款利率。

  举个例子王小姐在银行申请一笔住房贷款,并于2019年10月19日放款,期限10年,贷款利率满一年调整,贷款利率=2019年9月20日LPR5年期利率4.85%+协议加点值0.5%=5.35%;该笔贷款下一次重定价日为2020年10月19日,将按照2020年9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LPR5年期利率+协议加点值0.5%进行贷款重定价。

  Q:

  哪些贷款需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是不是一定要转换?

  A: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使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的人民币个人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否转换充分尊重客户您的意愿进行自主选择。

  Q:

  哪些贷款不需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

  A:

  1.合同约定为固定年利率贷款不转换。

  2.2020年3月1日起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不转换。

  3.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以公积金利率定价)不转换。

  Q:

  我在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怎么转换?银行转换工作起止时间?

  A:

  简单说就是如果您同意转换,可以不做任何操作。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批量转换方式在2020年7月21日进行转换处理。

  若您暂不同意转换,可在4月初至8月31日前进行在线转换意向确认。

  整体转换工作计划于8月31日截止,建议采用线上办理方式。如确需进行线下办理,请在银行办理房贷业务的市民提前预约办理。

  Q:

  我在银行办理的非住房贷款怎么转换?

  A:

  您需在2020年4月初至8月31日登录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或赴营业网点,签订转换协议,方可进行贷款定价基准转换。

  Q:

  如果我忘了到网点办也没有线上办理,怎么办?

  A:

  若是在公告期内不同意转换又未通过专业版网银、手机银行 APP、线下签订转换意见确认书的住房贷款客户,或者是未在公告期内确认转换或拒绝转换的非住房贷款客户,银行客户经理将与您保持沟通,希望您能及时作出明确选择意见,并以与您协商结果作为利率执行标准,充分保护您的消费者权益。

  总之,对房贷用户来说,未来如果LPR变低了,商业银行贷款给个人或企业的利率也跟着降下来了,企业融资和个人贷款成本都会降低。

(责任编辑:唐经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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